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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4-1-23 1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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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真的有人维权呢,原来维权哥也只是为了流量。& l& P9 R) X; E- n, R: Q/ a" Q
几天以来只有两位朋友给我发了私信,一位问我准备怎么搞,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搞,还有一位说有十几个人被骗问我要信息,我说给我群号让我进群,也杳无音讯了。' C& b6 Z, T, c4 R7 T# Z
下面的内容大家就当个段子来听吧,大概就是按诈骗罪来起诉:
/ W; A8 K$ B; p ^* c0 G7 _1 O《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项第四款
! i- {% M1 \# I4 S(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 G+ j- |! R1 A+ u) s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9 Q4 U( n0 H% N8 |1 s( c2 z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 d2 v( c% U# n# T0 \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6 S" E' X. _5 Y7 e7 w2 [/ }( z3 @目前能打开用来计数的网站只有那么几个,大致算也超过五千次的十倍以上了。3 L) ?# Y" Q3 G
再说一下诈骗信息的定义,都是我百度的,是否准确我也不知道: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犯罪的主要行为、环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W6 N% r8 a6 } {: C- c又查了一下涉及的金额:
' U, D+ Z& p$ h) G; f8 I诈骗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供参考,由于各地对诈骗罪立案金额标准不同,具体金额须以当地规定为准:
' Z, n1 `% T, b诈骗金额(单位:元)数额较大起点3,000 数额巨大起点30,000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500,000- e! r9 }! e0 `- p% d
本次投票涉及的金额只有49万6千,有个朋友的选项是6000元我没加,十分抱歉,这里只是统计了给了人家多少钱,不能算是诈骗金额。
# J4 V! l. A8 X! [& r+ H这里惰总提出了警察同志是专业问话的,还说一开始认为是黑产为什么不举报,为啥还要反复买,这就是人家话术精,包装的好,让人感觉第一个资源或多少有些瑕疵,后面这个资源肯定能赚,总的来说就是人家本领强呗,所以说人家是黑产绝对是不行的,统一口径说资料无用、内容虚假、无法还原还凑乎,这里感谢惰总的指点,不过具体的应该问问律师。
7 V8 _# [% {5 R$ [惰总和WC老师十几二十年的交情,在自己的网站、论坛上给他开了这么多年的信息发布专区,肯定不会有什么利益相关,全是哥们儿义气,一起赚钱的节奏。" }0 l5 B% g! l) l) v
最后祝WC老师业务赶超顺丰,奶粉大卖,马肉干大卖。( [2 w8 u, L1 V8 e2 f# {; `& X3 m
大家就当个段子看好了,希望各位发财,不再被割,江湖不见,后会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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