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os 发表于 2013-4-7 13:33:18

这个算举报帖

http://www.advertcn.com/thread-4922-1-1.html各版主和管理员注意力

真的需要这样吗

发帖的撸主为毛这样呢?!

哎,…………

:Q


雷克傻死 发表于 2013-4-7 16:14:19

扣分是应该的,LZ发的贴真的太水了;P

gger 发表于 2013-4-7 21:45:59

楼主也加为版主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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