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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13: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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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w% b9 }, E; {* ]" A4 D* D一、每一个光顾你站群的有效访客都是你欺骗的对象,因为你只是将别人的东西“再加工”为自己所有,但是你并没有标明原出处与原创作者,让别人以为这是你网站的创作。* G7 b1 t7 R! Y" L
二、所谓欺骗,并非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欺诈,所有蒙蔽了真相的展示都是欺骗,不管是善意或者恶意。1 w, s# |: H4 t: ~, p/ t
三、法律本科四年也好,硕士也好,在这个行当混展示学历没有任何意义,你所在做的,如果是自我创造,自己书写,那么你是在给互联网添砖加瓦,否则只是利用这个平台谋取私利罢了。
4 B0 b5 i' e* \四、这个帖子的争论没有任何意义,你的解释也没有任何意思,在这个论坛以这种方式出名了,给你带不来任何正面的好处。- G/ R0 {( ?) x8 W, B9 s/ U
五、其实我那段话并不只是针对你,同样针对我,针对这个论坛里80%的人(我估计可能得90%以上),只是利用互联网谋取私利,但是创造的价值基本没有,所以,骗不骗的何必那么较真。
# Z4 H" c0 I/ M+ \, J" ~. U) u, x! G3 m
最后、奉劝一句,气性太大伤身(或者伤肾)
: C2 b$ r- i1 |
9 Z/ b1 C' W8 {" i5 X6 ?5 X还有,“营销大师”只是一个代号,我一向不喜欢那种论坛发帖的风格罢了。。让我感觉像满大街都是的那种网 赚 论坛。。。只是一时吐糟,你爱营销不营销,和我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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